組織編制
本局置局長,承市長之命,綜理局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員工;置副局長二人,襄理局務,外設下列科、室及八分局,分別掌理有關事項,詳如下:
單位負責業務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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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 |
主管業務 |
稽核科 |
各稅覆核及抽查等事項。 |
財產稅科 |
地價稅、田賦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屋稅、契稅稽徵及工程受益費經徵等事項,設土地稅股、房屋稅股。 |
消費稅科 |
使用牌照稅、印花稅、娛樂稅、特別稅課稽徵及查緝業務等事項。 |
法務科 |
違章漏稅審理裁處、行政救濟及國家賠償等事項,設違章審理股、行政救濟股。 |
企劃服務科 |
納稅服務、法令宣導、綜合設計規劃、研究發展、新聞發布及不屬於其他科室事務等事項、管制考核等事項,設規劃設計股、宣導股、研考股。 |
稅務管理科 |
欠稅清理、欠稅執行及稅務管理等事項,設欠稅清理股、欠稅執行股、稅務管理股。 |
資訊科 |
稅務資訊系統之規劃與執行、電腦軟硬體設備操作、管理與維護、資訊教育訓練及課稅資料之處理等事項,設作業管制股、地方稅系統股、徵課管理股、機器操作股。 |
秘書室 |
文書、檔案、印信、事務、採購、出納、財產管理、工友之管理、公共關係, 設文書股、事務股、採購股。 |
人事室 |
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 |
會計室 |
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 |
政風室 |
辦理政風事項。 |
文心分局 |
轄區:南屯區、西屯區 |
民權分局 |
轄區:中區、西區、北區 |
大智分局 |
轄區:東區、南區 |
東山分局 |
轄區:北屯區 |
豐原分局 |
轄區:豐原區、后里區、大雅區、潭子區、神岡區 |
大屯分局 |
轄區:大里區、太平區、霧峰區、烏日區 |
沙鹿分局 |
轄區:清水區、沙鹿區、大甲區、龍井區、外埔區、大安區、大肚區、梧棲區 |
東勢分局 |
轄區:東勢區、新社區、石岡區、和平區 |
轄區簡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