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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資產處業務

組 織 架 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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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設處長、秘書、副研究員各一名,並設置古蹟歷建課、遺址傳藝課、資產修護課和
綜合規劃課及會計員和人事管理員等等。

 

業 務 職 掌

單位負責業務

單位

主管業務

古蹟歷建課

  一、古蹟、歷史建築及聚落等文化資產之管理、保存維護及再利用。
  二、古蹟、歷史建築及聚落等文化資產之推廣。

遺址傳藝課

  一、遺址、古物、文化景觀等文化資產之管理、保存維護及再利用。
  二、民俗及有關文物、傳統藝術等文化資產管理、保存維護及再利用。
  三、遺址、文化景觀、民俗及有關文物暨傳統藝術等文化資產之推廣。

資產修復課

  古蹟、歷史建築、聚落、文化景觀及遺址修復工程。

綜合規劃課

  一、文獻書籍編纂及整理研究。
  二、研考與檔案管理業務。
  三、法制與財產管理業務。
  四、資訊業務。

 

 

Read 6927 times Last modified on 週五, 10 五月 2019 03:31
158系統管理員

本篇文章由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資訊室之158系統管理員直接編輯張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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